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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為,只要建造師掛項目,就等于拿到了業績。這個理解是不準確的,也存在風險的。實際上,在建筑行業,“掛項目”≠“有業績”,尤其是在注冊建造師考證越來越嚴格、業績核查日趨嚴苛的大環境下,這個誤區必須被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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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掛項目”和“做項目”是兩回事
所謂“掛項目”,指的是企業在項目報建、資質升級、投標時,需要以建造師的注冊證書作為技術負責人或項目經理備案。很多時候,這種“掛”只是走流程,建造師并未真正參與該項目的管理或施工,也未在工地上履職。換句話說,是“名掛實不在”。
而“做項目”則不同,是真正以項目經理或建造師的身份參與到項目全過程管理中,從立項、施工、驗收到結算,都會留下真實記錄,簽署項目資料,承擔安全、質量、進度等責任。
所以,即使你證書掛了某個項目,如果你沒有實際參與、沒有現場記錄、沒有履職簽字,項目完結后想要用它來作為你的個人“業績”進行備案或注冊時,往往會被認定為無效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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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業績認定越來越嚴格,不容“掛名”
過去幾年,很多建造師習慣“掛名賺證錢”,企業也樂于接受,但隨著住建部、各省住建廳加強監管,尤其是對于一級建造師、特級資質、招投標市場、注冊轉出備案等事項的業績核查,越來越多掛名項目被直接刷掉。
現在普遍要求:
1)項目業績必須能在住建部或省平臺系統中查詢到
2)項目合同、開工報告、中標通知書、竣工驗收等材料上必須有該建造師的簽字或蓋章
3)企業項目管理系統或工地考勤系統能查到項目期間的社保繳納記錄
4)特殊專業(如鐵路、水利、公路)還有業績年限、項目規模、備案平臺同步要求
也就是說,沒有實際參與、沒有簽字記錄的“掛項目”行為,很可能在真正需要出示業績(如轉注冊、資質升級、個人信用考核等)時,被打回或列入“虛假履職”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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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哪些情況下掛項目是“白掛”?
以下情況都不能被認定為有效業績,哪怕你掛了證:
1)只掛不干:你沒有去項目現場,沒有參與管理,沒有任何簽字資料。
2)資料缺失:即使項目真實存在,但你沒有在施工日志、竣工報告、圖紙審批等關鍵材料上留下簽名。
3)社保沒在項目單位交:監管部門查社保記錄,發現你不在該單位名下或不在項目時間段繳納,說明你并未履職。
4)跨地區重復注冊或轉注前項目:轉注注冊前的項目業績可能不被新單位認定,跨區域尤其敏感。
5)企業使用虛假合同或偽造業績申報:即使你本人并不知情,一旦被查實為“假業績”,你的建造師信譽記錄會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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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何才算“有業績”?
一個項目能作為建造師有效業績,通常滿足以下幾點:
1)你在項目期間與企業簽有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
2)你是該項目的備案項目經理或建造師,信息可在平臺查到
3)項目過程中有完整的簽字材料(開工報告、施工日志、驗收單等)
4)項目已順利竣工,并在系統備案完成
5)項目合同金額、建筑規模、建設單位等數據真實可查
如果你滿足這些條件,那么這個項目就能被作為有效業績,用于建造師增項、升職、跳槽甚至注冊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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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盲目“掛項目”,可能帶來風險
很多建造師為了拿掛證費,輕信中介安排“掛項目”,結果出現以下問題:
1)項目出事故被追責:雖然你沒有實際到場,但名義上你是負責人,一樣會被追責。
2)注冊單位被凍結,證書被鎖:如果掛靠單位出問題,你的注冊狀態也會受限。
3)未來無法順利轉注:由于業績不清,轉注時被退件、補材料、甚至被駁回。
4)影響職業信用記錄:住建系統開始關聯個人信用,虛假掛靠會留下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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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師掛項目,并不等于你有了有效業績。如果你不清楚“項目”與“業績”之間的區別,很可能在關鍵時刻出問題。與其做“證在人不在”的空掛名人,不如真實參與項目,積累實打實的履歷,長遠來看,這才是提升你職業含金量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