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住建部在官網通報了一起一級建造師違規掛證案例,引發行業廣泛關注。通報顯示,當事人徐某在晉能控股裝備制造集團有限公司任職期間,將其一級建造師證書先后注冊至北京華域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中能遠大(北京)建設有限公司等五家企業。經調查認定,其行為屬于“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與《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住建部決定撤銷其注冊,并規定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類似案例并非孤例。2024年,住建部曾查處另一名徐姓建造師,其在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任職時,違規將證書注冊至七家不同企業,最終同樣被撤銷注冊并禁考三年。這些案例反映出掛證問題仍在個別地區和群體中存在,甚至形成一定的灰色利益鏈。
數據顯示,僅2023年住建部查處的掛證案例就超過160起,其中一級建造師等三類證書占比超過八成。頻繁更換注冊單位往往成為顯著特征,部分從業人員甚至通過偽造材料規避審查。過去由于跨省社保信息未完全打通,為掛證行為提供了操作空間,而如今隨著監管手段升級,這類漏洞正被逐步堵住。
2024年以來,多地監管措施明顯強化。例如,云南對頻繁用于資質申請的注冊人員進行重點標注,福建和貴州則將“一年內多次變更注冊”的人員納入異常名單,實現事前預警。隨著全國社保聯網與“四庫一平臺”全面對接,監管部門能夠利用大數據手段精準識別違規情況。例如,有企業因三名建造師的社保與注冊單位不符而被系統預警,最終不得不終止合作關系。
然而,人證合一核查在實踐中仍面臨一定難題。部分特殊群體,如產后暫未復工的“寶媽”,往往出于維持證書有效性的考慮而選擇掛靠親友企業;自由執業者則可能因服務對象多樣,難以與單一單位保持長期綁定。此外,隨著工程總承包模式的發展,部分專業人員以項目制形式為多家企業提供服務,嚴格的一人一證一單位規則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靈活用工和市場活力。
在此背景下,業內專家建議,應建立更加分類和彈性的監管機制。一方面,對牟利性掛證行為保持高壓打擊,確保市場公平;另一方面,可以探索“證書休眠”機制,為因個人原因暫無法執業的群體提供合規的過渡選擇。同時,應進一步完善法律對“實際工作單位”的定義,使監管能夠與新型用工模式相適應。
掛證問題的本質在于利益驅動與監管滯后之間的矛盾。隨著大數據手段的深入應用,任何違規行為都難以逃避系統監測。從業人員若想在行業內實現長期發展,必須認清風險,走合規之路。只有在規范與靈活并行的制度環境下,才能既保障市場秩序,又維護從業群體的職業可持續性。
下一篇: 浙江公布二建合格名單并取消部分資格